2025年1月8日,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易连”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月6日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生效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1年4月29日-2024年2月27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2月2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查明,上海易连涉嫌违法事实如下:一、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2020 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所涉期间,王正郁依其实际支配的上海易连股份表决权足以对上海易连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根据相关规定,王正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易连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王爱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二、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2020 年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6,884.04万元,占期末净资产的15.86%;2021年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36,150.00万元,占期末净资产的107.94%;三、通过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15,025.8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04%、62.15%;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9,508.82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8.49%、152.23%;2023 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2,333.1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52%、118.15%。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1年4月29日-2024年2月2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2月2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上海易连行政处罚落地,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上海易连:于2021年4月29日-2024年2月27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2月2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上海易连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维权)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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