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4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腾茂科技(873789)股票操纵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4年10月28日,证监会对刘洪涛等操纵腾茂科技股票案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刘洪涛、娄阁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3年6月19日至9月28日(以下简称操纵期间), ,刘洪涛、娄阁控制使用账户组累计买入5,366,294股,卖出5,365,592股,持有余股702股,扣除税费后盈利83,674,923.08元。刘洪涛、娄阁控制使用账户组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影响“腾茂科技”股票价格和交易量,并利用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交易“腾茂科技”。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交易腾茂科技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最终索赔条件法院依法认定。(腾茂科技维权入口)
除了腾茂科技操纵索赔案已提交法院立案,许峰律师代理的浙江富润(600070)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目前律师团队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5月18日,浙江富润(600070)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浙江富润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0年1月至2022年上半年,浙江富润全资子公司泰一指尚虚构广告代理流程,以二级广告代理商的名义,向侠某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侠某行)或其安排的微岚某空(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流量后,销售给双方商定的上海某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某韵广告有限公司、拉萨某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形成没有商业实质的空转代理业务。公司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合计717,225,918.88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715,512,264.14元。其中,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65,766,164.15元,虚增营业成本364,924,901.9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04%、13.30%;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42,612,952.84元,虚增营业成本143,233,987.1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0.87%、11.11%;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208,846,801.89元,虚增营业成本207,353,374.9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69.05%、69.79%。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2年8月27日到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浙江富润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ST富润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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