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因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被罚款人民币50万元。
郭某飞(时任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范某武(时任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王某霞(时任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三人因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分别被罚款人民币1.5万元。
5
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晋市银罚决字〔2025〕5号
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罚款人民币5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晋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4日
三年
6
郭某飞(时任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
晋市银罚决字〔2025〕6号
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罚款人民币1.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晋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4日
三年
7
范某武(时任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晋市银罚决字〔2025〕7号
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罚款人民币1.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晋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4日
三年
8
王某霞(时任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
晋市银罚决字〔2025〕8号
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罚款人民币1.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晋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4日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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