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1.1证监会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格式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稿)提到:上市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可持续发展有关的信息。
此前,2021年6月,证监会修订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新增了环境和社会责任章节。而本次的修订则将之前的第四节(公司治理)和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整合至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ESG信息作为一个独立的章节进行整体披露。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和理念、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已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全文的,仅需提供相关的查询索引。
修订稿在ESG信息披露方面更进了一步,一方面要求ESG信息作为整体一个章节发布,有利于企业在整体上理解ESG理念,建立ESG治理框架,加强ESG信息披露。另一方面,对于已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仅需提供查询索引,无疑能够推动企业发布独立的ESG报告,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ESG报告量质提升。
2.1国资委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要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高水平编制并披露ESG相关报告,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示范作用。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舆情及时响应、主动发声,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解风险,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
ESG相关报告的披露是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方面,文件指出的主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完善增强投资者信心、严守依法合规底线等亦是ESG相关报告披露的重点内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报告量质提升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2.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发布
1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对外发布。《意见》指出,要推动交通运输绿色智慧转型升级。按规定开展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保障规划实施与生态保护要求相一致,强化交通运输能耗与碳排放数据共享。完善交通运输装备能源清洁替代政策,推动中重型卡车、船舶等运输工具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
2.3逾10家券商获准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12月24日,国元证券、长城证券、财达证券、兴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等七家券商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碳市场准入复函,同意上述公司自营业务在境内合法交易场所参与碳排放权交易。2023年2月,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东方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华泰证券、华宝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碳市场准入无异议函。加上之前已经取得该资格开展业务的中信证券和国泰君安,现已有至少15家上市券商获准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2.4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12月23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要求,2025年,广东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2%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3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910万吨。《行动方案》显示,2024年,广东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和3.9%,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0%。根据《行动方案》,广东将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加快各类园区、公共机构和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城市建筑、农村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到2025年底,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2.5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碳足迹试点的通知》
12月26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碳足迹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开展碳足迹核算试点,建设省级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和数据质量计量支撑试点,探索开展碳足迹场景应用、分级管理、信息披露和贸易绿色化水平统计监测等工作。
3.1欧盟新规要求到2030年实现包装100%可回收
近日,欧盟成员国在欧洲理事会宣布通过一系列旨在显著减少欧盟包装废弃物的新规,其中包括一项目标:要求到2030年所有投放市场的包装都必须可回收。目前欧盟每年人均产生约186公斤包装废弃物,其中包括36公斤的塑料包装。包装占欧盟塑料使用量的40%和纸张使用量的50%。新法规要求成员国减少塑料包装废弃物,并设定了总体包装减量目标:到2030年减少5%,到2035年减少10%,到2040年减少15%。此外,新规还要求到2030年禁用某些类型的一次性塑料包装,包括用于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包装、在酒店、酒吧和餐馆内即食即饮的食品和饮料包装,以及小型一次性化妆品和洗漱用品包装等。
3.2欧洲财务报告咨询集团(EFRAG)发布小型公司可持续性报告标准
近日,欧洲财务报告咨询集团(EFRAG)宣布发布一项针对非上市中小企业(SME)的自愿性可持续性报告标准(VSME),旨在帮助微型、小型和中型公司以简化且一致的方式报告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问题。VSME主要面向不在CSRD范围内的非上市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尽管不受CSRD约束,但仍面临来自大公司和银行对价值链ESG和气候数据的增长需求。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